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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蔣家王朝

國民黨政權遷移台灣

          中國南京的國民黨政權,於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將陳儀行政長官革職,同時撤消長官公署,設置「台灣省政府」,任命美國比較容易接受的外交官魏道明為台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於五月十六就任。翌日,發表聲明解除戒嚴令與停止逮捕「二二八事件」關係者。但是違反此聲明,事件關係者的逮捕及處刑仍然繼續下去。

           魏道明主席為懷柔台灣人,十四名台灣省政府委員中任命七名台灣人。又起用台灣人擔任省政府高官,惟此與滿州國的「內面指導」情形差不多。亦即與滿州人屬下的日本人在掌握實權一樣,台灣人高官屬下的外省人掌握著實際權力。

          中國的內戰形勢顯然愈來愈對國民黨不利,國民黨政權開始積極準備遷移台灣。為此,魏道明主席就任一年八個月後,於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解職,由蔣介石的心腹陳誠將軍接任台灣省主席。同時蔣介石的長男蔣經國就任中國國民黨台灣省委員會主任委員。又次男蔣緯國所率領的陸軍精銳部隊裝甲師也移至台灣。陳誠主席於翌一九四九年一月兼任警備總司令,二月封鎖各地海港與河口,海岸線也置於管制下。沒有許可證嚴格限制軍人、官吏或商人進入台灣,以妨止由中國洶湧而來的難民的流入。再以五月一日零時為準,實施全面戶籍調查,二十日即實施戒嚴令。此戒嚴令,一直到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解除以前,成為長達四年的世界最長久的戒嚴令。

          一方面在中國大陸,不顧中國共產黨與中立勢力的反對,國民黨政權於一九四七年一月頒佈「中華民國憲法」,而且根據此憲法選出國民大會代表二九六一名﹝定數三四五﹞、立法院委員七六名﹝同、七七三﹞、監察院委員一八名﹝同、二二三﹞,由三個國會形成第一屆國會議員。翌年三月召開第一期國民大會,選出蔣介石為總統、李宗仁為副總統。自此以後,則依據這一連串的「選舉手續」,蔣介石所領導的國民黨政權自稱為中國的「正統政府」。但是戰局日益惡化,要蔣介石下野的聲浪高漲中,於一九四九年一月蔣介石保持國民黨總裁,暫且辭去總統職位,推舉李宗仁為「代總統」。

         下野的蔣介石後來到了台灣,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在北近郊的陽明山開設中國國民黨總裁辦公廳,以國民黨總裁的身份,由此指揮華南一帶國民黨政權的「黨」、「政」、「軍」「特」諸機構、下達命令。這時候,國民黨的靠山美國政府對國民黨政權失望之餘,於八月五日發表『中國白皮書』,指出國民黨政權的失敗原因在於腐敗與無能,斷定為「不可信任的政權」,準備將國民黨政權甩掉不管。接著十月一日,中國共產黨宣言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黨的敗北到了決定性階段。代總統李宗仁於十二月五日亡命到美國。國民黨政權於七日發表遷移台灣的聲明。國民黨政遷移到台灣之後,一貫地拒絕承認中國共產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中華民國才是「唯一的中國」,亦即國民黨政權才是「中國的正統政府」。所謂「兩個中國」或「一個中國、一個台灣」問題的起因即在此。自此以後,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的立場遂陷入困難。

韓戰勃發        

        美國杜魯門總統於一九五年一月五日發表「不介入台灣海峽爭端」的聲明,對國民黨政權來說,有如落井投石。亦即,如果中國的共產黨軍隊﹝中國軍隊﹞進攻台灣,美國決定不干涉。際此危機,蔣介石於三月聲明「總統復職」,並任命陳誠為行政院長。自那時起,以原總督府作為總統府,延至今日。

       突於六月二十五日勃發的韓戰,對即將被美國丟棄的國民黨政權來說,可以說是「救命之神」。杜魯門總統於六月二十七日,一反原來的立場發表「台灣海峽中立化」聲明,立即派遣第七艦隊在台灣海峽巡航,以阻止中國軍隊對台灣進攻,同時也阻止國民黨軍隊攻擊中國大陸。自此以後,台灣即置於美國軍事保護之下,成為冷戰結構下西方陣營之一員。韓戰的勃發是左右國民黨政權以及台灣人運命的重大事件。

          一九五一年一月,美國政府恢復對國民黨政權的軍事援助。翌二月十日簽訂「美華共同防衛相互援助協定」,派遣軍事顧問團至台灣,五月開始執行任務。又於一九五四年十二月締結「美華共同防衛條約」。後來,由於國際情勢的變化,一九七九年一月美中國交正常化以後,台灣與美國的國交雖然斷絕,美國於同年四月十日卻制訂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以代替「美華共同防衛條約」。並承認台灣為「政治的實体」,維持實質的關係,繼續以出售方式提供防衛台灣必要的武器。美國政府與國會對中國政府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問題是內政問題」等主張,一再發表「台灣問題必須要以和平方式解決的類似「警告」聲明。換言之,國民黨政權總算能夠在美國保護下的台灣苟延殘喘,專心構築体制了。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當年蔣介石於第一期國民大會當選總統時,為鎮壓共產黨的「叛亂」,要求修改憲法賦予總統緊急處分權,或制定臨時超越於憲法的法律,作為就任的條件。結果,蔣介石的要求被接受,而制訂了超越憲法有效期二年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以下簡稱臨時條款﹞,於一九四八年五月十日開始實施。所謂「動員戡亂時期」,亦即把「叛亂團体」的中國政府、中共政權「戡亂」﹝平定、鎮壓﹞之前的國家總動員時期。因此臨時條款乃屬於時限立法,有效期間訂為二年,是因為估計到那時候「叛亂」能夠平定之故。

         「臨時條款」在中國共產黨「叛亂」不及的台灣也照樣實施。國民黨政權遷移台灣後於一九五年五月,臨時條款雖然期滿,但以「叛亂」尚未平定為理由予以延長,直到一九九一年五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以前,一共施行四三年之久。也即國民黨政權把美國保護下的台灣,置於非常時期的「動員戡亂時期」体制下,以「臨時條款」加以統治。戒嚴令是用來補強「臨時條款」,另外還有以「動員戡亂時期」為冠的約一六條法律及條例。換言之,國民黨政權以中國共產黨叛亂為借口,將其在台灣施行的強權政治予以正當化,圖謀統治体制的安定與強化。

          「臨時條款」經一再修改,把總統以及第一期國會議員改變為終身職,並賦予總統「緊急處分權」。中華民國憲法乃是「五權憲法」,賦予國民大會選舉總統與憲法修改權,總統之下設中央政府包括五個機構,也即立法院﹝制定法律與改廢,但無國政調查權﹞、司法院 ﹝解釋憲法與管轄各級法院﹞、行政院﹝相當於內閣﹞、考試院﹝相當於人事院﹞、監察院 ﹝國政調查與彈劾公務員﹞ 等五院。在「臨時條款」体制下,中華民國憲法實際上被架空不要緊,為了隱蔽強權政治而企圖以「中國的正統政府」自居,國民黨政權假想還統治著全中國,完全踏襲遷台以前的政府組織。又根據總統的「緊急處分權」,設立以國家安全會議為首的管理危機的「動員戡亂機構」。由此蔣介石總統、及後來的蔣經國總統作為層峰的一黨獨裁体制便成為可能,而現實也是如此。

      但是,為著要主張「中國的正統政府」,國民黨政權不得不抱持種種矛盾。其中最大者,乃是行政院部會之一「蒙藏委員會」﹝管轄蒙古與西藏的機構﹞的存在。西藏暫且不提,眾所周知,蒙古早於一九二四年已經獨立成為蒙古人民共和國,且於一九五六年加入聯合國,是國際社會公認的獨立國家。像這樣不但主張對蒙古「擁有主權」,甚至設有管轄機關,這是明目張膽的謊言虛構,正顯示中華民國是「唯一的中國」、國民黨政權是「中國的正統政府」等主張也都是虛構的。為維持這虛構的主張,國民黨政權及包括外省人的台灣居民被迫付出重大的犧牲。

蔣家的獨裁統治

           長期以「列寧式的政黨」為目標,國民黨企圖建立一黨獨裁「以黨治國」的体制。從前國民黨不過是一個多派閥的綜合体。但在遷移台灣前完成黨的再編,純由蔣介石的直系鞏固中樞。到了台灣之後,由蔣介石、後來蔣經國建立的一元統治体制,實現了「以黨治國」的目標。

         以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施行戒嚴令為契機,國民黨政權限制集會與結社的自由,並禁止組織新政黨。這就是所謂「黨禁」。與國民黨同時遷台的政黨,有「中國青年黨」與「中國民主社會黨」,兩者皆是拿國民黨補助金方能生存的泡沫政黨。其存在的意義全然為沖淡國民黨一黨獨裁的色彩,誠如被人揶揄作「廁所的花瓶」,「廁所」﹝一黨獨裁﹞的「惡臭」卻無法消除。

          蔣介石在陽明山開設中國國民黨總裁辦公廳後不久,於一九四九年八月五日廢除黨最高權力機構的中央常務委員會,重新設立包括蔣經國在內一十六名委員組成的「中央改造委員會」。所為「改造」不是別的,是由蔣介石直系掌握黨組織,實質上是黨的改組。隨著遷台,還以召喚四散的黨員歸隊為目的,於一九五年九月實施的「黨員歸隊實施辦法」則有對黨員加壓的效果。一九五二年十月召開的第七屆黨員代表大會上,國民黨宣佈已完成中央改造委員會的任務,而恢復原來的中央常務委員會。蔣介石透過此次黨的改造,把自己的地位造成磐石般絕對的存在。同時進行蔣介石的神格化與個人崇拜、則所謂「造神運動」,蔣介石銅像在台灣各地相繼地建立起來。

          蔣介石與蔣經國父子一方面努力於掌權,另一方面也進行塑造繼承体制。蔣經國留學蘇聯,持有蘇聯共產黨員的經歷,對於國民黨實現擬似「列寧式政黨」的貢獻很大。國民黨的性格與共產黨頗為類似,對它來說,革命就是成就。亦即「三民主義」﹝孫文主張的「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尚未在全中國實施之前,它是繼續「革命」的「革命政黨」,黨魁﹝蔣介石時稱為總裁,其後則稱為主席﹞握有絕對的權力。黨魁是相當於共產黨政治局的中央常務委員會的議長,於每週三所召開的中央常務委員會,大多依黨魁的意向決定國家的基本政策,與共產黨的「民主集中制」並無太大差別。

          國民黨的組織也與共產黨相似,「黨中央」設中央黨部,下有縱的組織,即是與地方行政機構並行的「地方黨部」,以指導各行政機構。地方黨部有各所屬的「民眾服務處」﹝站﹞,以國民黨名義向市民提供服務,同時進行指導思想與監視行動的工作。但是,這種市民服務卻由地方行政機構負擔大半的經費,可以說是「國庫通黨庫」的一個範例。另有橫的組織,亦即軍隊及公營事業等的「特種黨部」。在軍隊裡甚至連隊都設有黨的組織。「政治作戰官」及「指導員」等政治軍官負責黨的政策推行與思想指導。公營事業裡每種企業都設有個別黨部,譬如鐵路局則有「鐵路黨部」。特種黨部中擁有最大機能者,要算退除役軍人的「黃復興黨部」了。國民黨的組織活動不止於此,黨中央財務委員會所管轄擁有特權的「黨營事業」延伸至所有的營利事業,被稱為台灣最大的企業集團。如此這樣縱橫無盡的國民黨組織網結構裡,蔣經國所扮演的角色相當大,因此對他後來的權力掌握殊有關連。

       在黨總裁兼總統的父親庇護下,蔣經國於戒嚴令施行後一九四九年八月新設立的國民黨政權最高權力、且為實際執行機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後來改稱「國防會議」﹞,被指定為事實上的統師。翌一九五年四月,又就任黨在軍中的據點、主管統制軍人思想及政治軍官的「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這是透過軍的再編,將軍隊國民黨化,亦即使其成為「黨的軍隊」,同時企圖培育軍隊對蔣介石及後來對蔣經國的絕對效忠。又於一九五一年十一月設立軍官學校,專門培養政治軍官的「政工幹部學校」,蔣經國親自擔任校長。繼於翌一九五二年十月,沿習共產黨的「共產主義青年團」及過去國民黨的「三民主義青年團」,設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親自擔任團主任。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培養效忠國民黨的學生與青年,以指導其思想與生活為目的,主要以高中以上的學生為對象。學生於入學同時加入,而一般青年即可隨其自由在各地的團部加入。蔣經國借此致力於掌握青年。

         蔣經國於一九六五年一月升任國防部長。兩個月後被其視為政敵的,蔣介石的心復陳誠副總統突然死去,從此,蔣介石與蔣經國父子相傳的体制,實際上已鞏固不移。蔣介石於一九六六年五月就任第四屆總統,副總統則起用有「唯諾先生」風評的嚴家淦,並讓其兼任行政院長。蔣經國在嚴家淦行政院長之下,於一九六九年六月就任副院長。此時,蔣介石已老衰,加上嚴家淦在黨內的地位與個人性格等原因,經國以副行政院長身份實質上行使最高權力。一九七二年五月,蔣介石與嚴家淦各就任第五屆正副總統職位,蔣經國則昇任行政院長。而且於一九七五年四月蔣介石死亡時,嚴家淦雖然昇格成為總統但是國民黨黨魁卻由蔣經國接任。此乃由蔣介石傳給蔣經國的黨魁「世襲」,並由此時起黨魁改為「黨主席」,將國家元首的總統與國民黨主席予以分開。但是,三年後的一九七八年五月,黨主席蔣經國就任第六屆總統後,則再度兼任黨主席與總統,實現了所謂的「蔣家王朝」。

屋上屋的行政機構       

       國民黨政權主張自己是中國的「正統政府」,為向國內外顯示中華民國是「唯一代表中國」的政府,不顧實際統治區域只有台灣全島以及福建省的金門與馬祖兩個小島,中央政府不僅設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等五院,而且於行政院裡設置八個部與二個委員會,通稱「八部二會」,也即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以及管理有關海外華僑事務的僑務委員會與蒙藏委員會,維持著儼若統治全中國的体制。

          地方行政區域則重覆劃分的結果,在行政院之下置有台灣省、行政院直轄的台北市與高雄市、以及福建省﹝管轄金門縣與連江縣的馬祖﹞,在台灣省政府之下則有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宜蘭縣、澎湖縣等一十六個縣,以及省政府管轄的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等五個省轄市,合計「二十一縣市」。在一十六個縣政府之下,又有多及三百餘的縣轄市、鎮與鄉,各個市、鎮、鄉設置公所。也即以行政院在上,下有省政府與行政院的直轄市政府,省政府之下有縣與省的直轄市政府,縣政府之下有縣轄市、鎮、鄉公所。        

       台灣省主席、台北市長、高雄市長、福建省主席採取任命制,除福建省之外其他省、市議會則由市民選出的議員而構成。又縣與省轄市、市、鎮、鄉長以及各所屬議會議員也一概由市民公選之。如此外表雖然具有地方自治的形態,但是實質上卻只有形式而已,如果日本的地方自治是「三分自治」,則台灣可以說只有「一分自治」。台灣的情形,地方自治体的主管除了臨時雇用外,既無獨自的人事權,也缺乏自治体獨自的財源。公務員不分中央地方,其考試與任用均由中央政府管轄,稅制雖有中央與地方之分,但是所有的稅收幾乎都規定由中央政府一併吸收。各級政府財政狀況的實情是:市、鎮、鄉則依靠縣,縣則依靠省,省則依靠中央政府的補助金而生存。這正是中央集權國家的体制。

          除了行政院「八部二會」中的國防、法務、外交三部與二會外,台灣省政府裡設有與行政院其他部門約略同性質的「廳」或「處」。縣政府與台灣省的直轄市政府、及縣轄市、鎮、鄉公所裡,則設有與台灣省政府約略同性質的「局」、「科」和「課」。似此,縣及市、鎮、鄉級的政府及公所等行政組織或有必要,但是中央政府﹝行政院﹞與台灣省政府則顯然在機構上或機能上重複,由於這樣「屋上屋」的構造,不但行政肥大化、繁雜化,同時也招致行政效率的退化。在狹窄的台灣抱著重疊的行政機構和膨大數量的政府官員,這種現象被揶揄為「廟小菩薩大」或「廟小菩薩多」,正是「隨便丟個石頭都會打中官員」的狀況。        

       「屋上屋」尤為甚者,是一九六七年二月根據總統緊急處分權設立的「國家安全會議」。這是要替代從前的國防會議,由總統擔任議長,而將其決定交給行政院執行,因此可以說是「行政院頂頭上的行政院」。在國民黨的一黨獨裁之下,執行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決定的也是行政院。而國家安全會議成員幾乎都是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也是國家的重大政策決定機關成員,其重複程度與複雜性極大無比。順便值得一提的是,設立當初的國家安全會議議長,是蔣介石總統,而秘書長則是蔣經國國防部長。

          「屋上屋」極離譜之情形尚有一例,那是可稱為「警察頂頭上的警察」的「法務部調查局」﹝以下簡稱為調查局﹞。台灣的警察與戰前的日本一樣,屬於內政部警政署的一元性指揮之下。在台北發生的事件即使犯人逃亡至台南,台北的警察可以在台南逮捕犯人。這與美國警察不能越州逮捕犯人的情形大有差異,為此在美國有處理越州犯罪案件的聯邦警察,屬於司法部的「聯邦調查局」(FBI) 即是。然而在狹窄的國土裡,而且在一元性警察的指揮体制內,台灣也設有相當於 FBI  的調查局。調查局不但與警察的業務重複,而且行使遠超過警察的權力,加上持有「秘密警察」的性格,也擔任著「政治警察」的任務。調查局所派遣的人員,部署在各級行政機關和公營事業的人事組織裡,以「第二」部、科、課、係﹝叫做「人二」﹞等單位從事思想調查的工作。國民黨政權透過此「人二」組織,控制政權的四大支柱「黨」「政」「軍」「特」中的「政」,也即行政機關與公營事業。

蔣介石父子的軍隊

          在中國的政治文化裡,沒有「投票箱裡出政權」這種觀念。像毛澤東所說的「槍桿子裡出政權」才是中國政治的真髓。國民黨為培養並確保自己的軍事力量,於一九二四年在廣州郊外黃埔設立以蔣介石為校長的「中國國民黨黨立黃埔軍官學校」。這所黃埔軍官學校的畢業生幾乎全部都成為後來的蔣介石嫡系軍隊幹部。        

        國共內戰敗北後,遷移到台灣的國民黨政權,當時據稱擁有六十萬大軍。其中包括從前在中國各地割據的軍閥部隊。因此遷移台灣後,起用美國軍事學校出身的孫立人將軍為編練司令,在台灣南部的鳳山及屏東進行部隊再編與淘汰工作,同時訓練在台灣募集的新兵。由此再編成的部隊,就成為國民黨的武力裝備,與經過「改造」的國民黨成為蔣介石父子的黨一般,也變成對蔣介石父子效忠的軍隊。

          韓戰爆發後,美國開始對台灣提供援助。而且根據「共同安全保障法案」,自一九五一年起至一九六五年為止,一共提供了約一十五億美元給台灣,其中約八億美元是軍事援助。除了美國軍事顧問團之外,以原日本軍的富田直亮﹝中國名、白鴻亮﹞為團長、通稱「白將軍」的「白團」的秘密軍事顧問團也加入,共同支援國民黨軍的裝備與訓練。這些都有助於國民黨軍的近代化,又因在台灣開始徵兵,國民黨軍的戰鬥能力得到飛躍性的強化。

         國民黨政權期望奪回中國大陸,喊出「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的「反攻大陸」口號,長期以此為宣傳。但是,不知從何時起,「反攻大陸」的口號卻消聲匿跡,相反地變成為防範中國武力入侵的「專門防守」的國防体制。據說經常維持五十萬左右的兵力,為此台灣人的負擔極大。直至一九七年,軍費預算超過總預算的百分之五十,以致縮減公共建設等社會投資。不僅於此,國民黨與共產黨一樣,對軍人及士兵的政治教育非常徹底,因而都變成蔣介石父子的「私人兵隊」,所以凡反對國民黨政權的勢力就成為他們的敵人。

         根據一九九三年四月發表的資料,台灣約二萬的人口中,陸、海、空三軍的總兵力是四十六萬,其比率為陸軍四二、海軍一、空軍一。由此比率計算,則陸軍約三十一萬二千、海軍及空軍均為約七萬四千。又發表今後十年以內預定將陸軍兵員裁減六萬成為二十五萬、海軍及空軍各減為七萬五千,全部兵力減為四○萬的計劃。從這樣的現狀與計劃一看便知,這明顯不是「統一中國」的軍事体制,而是防範中國入侵的獨立國家防衛体制。

哭泣的小孩也會嚇住的特務機關        

        國民黨政權把中國政治所常見、陰森的「秘密警察政治」帶進台灣。秘密警察與「密告」有不可分的關係,為了保身甚至連父子及夫妻、兄弟、親戚之間也不惜密告以求自保。在國民黨的強權政治之下,台灣人同志間互相疑心暗鬼,這對國民黨統治台灣非常有利。        

        台灣的秘密警察通常稱作「特務機關」或「秘密治安情報機關」。誠如「治安情報機關」名稱所表示,由於「治安機關」與「情報機關」混在一起而成為問題。此乃因為情報機關行使治安機關、而治安機關也行使情報機關的權限所致。逃亡至台灣當初的特務機關內部極為複雜,大概分為國民黨政權的「軍事調查統計局」﹝略稱軍統﹞與國民黨的「中央黨部調查統計局」﹝略稱中統﹞的二大組織系統。「軍統」與「中統」為了搶功、爭風吃醋而經常反目,互相密告。同為「製造罪人」而激烈地明爭暗鬥。

          於一九六七年二月「國家安全會議」成立後,則設置其執行機關「國家安全局」,把警察及秘密治安情報機關予以重編,納入其傘下。國家安全局的指揮命令下,有:   ﹝1﹞行政機關內政部的警政署及出入國管理局、法務部調查局,﹝2﹞軍事機關的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國防部的總政治作戰部及軍事情報局、憲兵司令部,﹝3﹞國民黨機關的社會工作委員會、﹝中國﹞大陸工作委員會、海外工作委員會等。其中直接和台灣人的日常生活有關的是:警政署、調查局、警備總司令部、憲兵司令部、社會工作委員會。從這裡也可以看出黨與國家的密接關係,在台灣所謂「黨國不分」的現象。        

         國家安全局,和過去日本統治時代的警察一樣,被一般人所恐懼,謔稱「連哭泣的小孩也會嚇住」。總部設在台北市郊外的明山仰德大道一一號,因而被稱作「神秘的一一號」。外人出入不用說,連媒体記者也除了由正門撮影以外不淮進入。歷任的局長全是軍人出身,而都是上將階級,所以有「台灣的KGB」也即「TKGB」的異名。為檢查每一個國民對國民黨政權的「安全程度」,製作並存有所謂「安全資料」。在軍隊裡由政戰官,公務員及公營事業的職員由隸屬於調查局的「人二」單位,一般市民由警察與屬於國民黨社會工作會的各地「民眾服務處」,海外則由大使館或駐外代表辦事處的「安全官」作成,由國家安全局集中管理「安全資料」。其徹底的程度,真可說是「天羅地網」,假借國家治安情報活動的名義,對海內外台灣人的政治活動或思想加以監視,任意逮捕批評國民黨政權及國民黨的人,常常未經公開審判即加以治罪。

     反抗與鎮壓

        「二二八事件」以後,在台灣全境佈下「天羅地網」加以監視與濫捕的國民黨政權,對於改革要求、強權政治的批評或反体制運動,均以「私通中共」、「隱匿匪諜」、「陰謀顛覆政府」等罪名,予以無情的鎮壓。不但如此,為趕盡殺絕膽敢批評或反抗的異議分子,甚至經常捏造罪證。茲將主要的凡例以年代次序回顧如下:

       一九五三年五月的 「吳國楨逃亡美國」事件。吳國楨﹝外省人﹞深受美國信任。雖於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出任台灣省政府主席,因與蔣經國不睦,發覺有被暗殺的危險,於一九五三年辭去台灣省政府主席,五月逃亡美國。逃亡後,對國民黨政權的強權政治,尤其是蔣經國的特務統治,加以嚴厲批判。

      一九五五年八月的「孫立人事件」。孫立人﹝外省人﹞也是深受美國信賴的將軍。戰前在緬甸戰線與日本軍作戰建立功勳。戰後歷任國民黨軍的編練司令、台灣防衛總司令、陸軍總司令等職,但為蔣經國所妒忌。在總統府參軍長任內,被部下的中共間諜案拖累而被解任,冤枉被軟禁,直至三三年後的一九八八年軟禁才解除。

      一九六年九月的「雷震事件」。雷震﹝外省人﹞是國民黨員,曾當過政府高級官員。因在他所主辦的雜誌『自由中國』嚴厲地批評國民黨政權,並曾主張過「反攻大陸無望論」,當他為組織「中國民主黨」結集台灣人有識人士及政治家奔走中,以庇護中共間諜罪嫌被判處十年徒刑。

      一九六一年九月的「蘇東啟事件」。蘇東啟是當時雲林縣縣議會議員。因激烈批評國民黨政權,被以策劃台灣獨立的首謀罪嫌與支持者二○○餘名一起被捕。蘇東啟在黑牢裡渡過一十五年歲月。

          一九六二年一月的「廖文毅台灣獨立事件」。石錫勳、郭國基、楊金虎、李源棧等二百餘名,以支援在東京的台灣共和國臨時大統領罪嫌而被捕。

          一九六四年九月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事件」。當時台灣大學教授彭明敏及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三人,認為在國際社會裡存在「一中一台」是無可爭辯的事實,準備為要求面對現實採取因應對策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在印刷傳單後被秘密逮捕。彭明敏等的逮捕,在美籍學者朋友的搜索與追究後才為眾所知,國民黨至翌十月才公佈逮捕的事實。三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但因受國際壓力,彭明敏於一九六五年十一月獲得特赦,謝與魏二人刑期減半為四年。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一台一中」論是根據此宣言而來的。

         一九六八年八月的「林水泉事件」。林水泉是台北市議會議員,以反國民黨政權言論激烈而出名。為促成台灣獨立而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於一九六八年八月與同志二百七十名一起被捕,經過長達二年的審判之後,判決有罪者一十五名中,林水泉、呂國民、顏尹謨三人被判處十五年徒刑。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的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的「國是聲明」。在美國總統尼克遜決定訪問中國時,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總幹事高俊明牧師﹞發表「國是聲明」,要求:﹝1  台灣的將來須由台灣住民自決,﹝2  推行台灣的民主化。該教會後來於一九七七年八月也發表「人權宣言」,向美國總統、有關各國以及全世界教會主張:「在中國想要併吞台灣此時,吾人根據信仰與聯合國的人權宣言,認為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住民決定」,並要求採取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必要的措施。該「國是聲明」與「人權宣言」強烈地剌激國民黨政權,成為後來基督教關係人士的鎮壓與逮捕的原因。

          一九七五年十月的「白雅燦事件」。白雅燦於一九七五年的立法委員遞補選舉時,為參選預備向蔣經國提出二十九條公開質問狀,竟以叛亂罪被捕。未經公開審判被關進牢裡,一直到一九八八年四月一共坐了約十三年黑牢。又印刷質問狀的廠商周彬文,則以「幫助叛徒」罪名被判五年徒刑。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的「中壢事件」桃園縣長選舉時,國民黨為使許信良落選企圖作票,引起市民忿怒,發生放火攻擊警察局的暴動。此時被動員前來鎮壓的軍隊,受到市民的指責「你們也是台灣人,怎可以打自己台灣人!」而退下。由此經驗,以後鎮壓市民不再用軍隊,而以警察與憲兵對付。這是因為到了一九七年代,台灣的軍隊裡台灣青年佔有九十%之故。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的「美麗島事件」或稱「高雄事件」。十二月十日的國際人權日記念集會,以未經許可為理由遭到警憲的取締,引起衝突演變成流血事件。反國民黨的領導者一齊被逮捕,以軍事審判依判亂罪予以起訴。施明德判處無期徒刑,黃信介、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林弘宣、呂秀蓮、陳菊等則被判處十二年至十四年的有期徒刑。又於翌年四月,高俊明等基督教長老教會關係人士十名以「幫助犯人脫逃及隱匿」罪而被捕,但於一九八四年八月被假釋出獄。

          一九八年二月的「林義雄家族被殺害事件」。林義雄當時係台灣省議會議員,因高雄事件被逮捕留置中。於二月二十八日正午時分,林的母親與雙胞胎女兒三人在自己家中不知被誰慘殺而死。林義雄因是高雄事件的重要罪嫌,一直被警方監視的自宅裡發生如此兇案,所以一般認為與特務機關有關連。         

       一九八一年七月的「陳文成博士殺害事件」。陳文成係美國卡內基美倫大學的助教,在美國居留期間時常批評國民黨政權。回國渡假中於七月二日被警備總司令部約談後,一直沒有回家,翌日被發現陳屍在台灣大學校園內。遺体曾有數處遭拷刑的痕跡。此事件被視為對海外台灣人批評者的教訓。

      一九八四年十月的「江南殺害事件」。江南﹝本名劉宜良、外省人﹞係美國籍的作家,以暴露國民黨政權的內幕等,在美國非常活躍。因為他出版『蔣經國傳』,由蔣經國的次男蔣孝武發出命令,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派遣台灣黑社會份子,在舊金山郊外的住宅加以殺害。國民黨政權於美國的審判中,雖然否認與事件關連,卻於一九九年九月支付一百五十萬美元賠償金給江南遺孀,予以和解。此事件發生後,於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七日,一般認為「親台灣」的雷根總統,介於「一九八六八七年度外交事務授權法案」,向國民黨政權施壓力要求推行台灣民主化。這就成為後來台灣推行民主化的契機,在野民主進步黨於一九八六年九月成立時能獲容認,以及一九八七年七月解除戒嚴令與此不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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